时间:2023-03-20 点击数:
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五邑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邑大〔2022〕4号)文件要求,职称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已经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其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达到其所申报职称认定的条件。现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地点:北主楼1501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4日
材料内容:职称推荐表、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以及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329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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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2023年3月20日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99号北主楼15楼
联系电话:0750-3296312
电子邮箱:wenxueyuan201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