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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十七届话剧小品大赛决赛评分的有关说明

时间:2014-04-30 点击数:

各参赛选手:

为了更好的让各位参赛选手了解话剧小品大赛决赛的评分规则以及更好地为决赛作准备,现将话剧小品大赛决赛的评分进行如下说明:

一、进入决赛的剧本应在保持原作品中心思想和主题不变的前提下,由剧本作者及其对应表演队伍就剧本的可操作性和舞台效果等环节进行适当的修改完善。所有进入决赛的剧本5月4号上交后均由决赛评委进行重新评分,评分将更看重可操作性和展示效果。同时决赛评委的分数将作为编剧类作品最终分数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编剧类的作品分数将由决赛评委评分总分平均分的60%,和决赛该剧本表演队伍第一环节舞台表演分数的40%构成。

三、表演类选手的分数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一项:复赛分数的20%;

第二项:决赛第一环节表演分数的60%,

第三项:决赛第二环节即兴表演分数的20%

说明:参加即兴表演环节的队伍,为第一、第二项合计分数前三名。

四、以上各项评分比例,决赛评委有权进行适当调整。

五、本次评分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承办方所有。

文学院学生会、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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