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同学:
学校决定从2011级开始施行新的校级通识课体系(通识课程一览表见附件一),2011级学生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修(各专业修读各类课程学分要求见附件二,原有开设的校定限选课不再作为2011级学生修读要求)。现将有关选课事项通知如下:
1、选课对象:2011级学生。
2、选课时间:3月10日-3月14日。
3、选课原则:如最终的选课人数大于教室容量,将采取抽签形式决定最终的选课名单。
4、选课方法:教务处网站中点击“通识课选课”链接访问。
5、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认真记录所选通识课的上课时间及地点,确保所选课程上课时间不与自己的课程表中上课时间冲突;
(2)学生选课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3)必须有选课并中签的同学才能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4)选课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将停开;
(5)不允许请他人或代他人选课,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6)所有课程一经选定,必须按时上课并参加考核。无故旷课超过计划学时1/3或旷考,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6、本学期初次开设新的通识课,开设课程数量不多,限制每位同学所选择的同类型课程为2门。下学期开始,学校会逐步增加课程开设数量,以满足同学们的修读需求。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