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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2012-03-05 16:33   五邑大学文学院

文学院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校的科研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决定,确保年度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并向学校和学院作出报告。

2、负责组织修订、制订学院的科研管理文件、激励评价机制及科技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上报学院和学校。

3、负责策划、组织各类科研项目、成果和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统计工作、科研档案审核和归档工作等。

5、负责学院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建成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水平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

6、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验收各类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工作,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结题。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报,及时解决。

7、在院长带领下,协同教学副院长组织学院产学研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宣传、推广、转化学院科研成果,为地方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8、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科研信息和动态,为老师们寻找更多的项目源和成果转化途径。

9、负责组织开展院内科研活动、校内外专家讲学和学术交流活动,活跃科研氛围。

10、负责学院学风、学术诚信和科学职业道德的建设,坚决扼制和打击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11、组织协调本单位科技资源优化和跨部门整合,实现共享,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

12、组织并指导高年级学生的课外科研、学术活动。

13、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对年度科研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学院和学校。

14、完成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上级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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