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关于印发五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文学院结合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方案,坚持育人导向,经过学生意见征集、老师意见征集、学院资助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制定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加分项目分类和加分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4-2025学年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向全院师生公示(见北主楼15楼党务公示栏),公示期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
若对相关实施办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文学院辅导员杨老师反映。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50-3296318,办公地址:北主楼1511辅导员办公室。
文学院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