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五邑大学“盈科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五邑大学“盈科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3月17日—3月31日
(注明:基层就业标兵评选工作拟定在毕业班级基层就业工作结束后)
二、评定对象
五邑大学政法学院2021—2024级学生
三、评定范围
2024年度专业成绩、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普法宣传方面的突出表现
四、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五邑大学“盈科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五、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见附件)提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申请材料:申请表一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拟写)、成绩证明、获奖证明、科研成果材料、评分表等】。
(二)班级审核推荐
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同学的材料,最后将结果提交班主任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公示1个工作日。
(三)党支部审核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将结果交给班级所属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审核,填写《党支部意见表》。党支部审核通过后,将班级申请人的材料提交到学院审核。
(四)学院审核
学院组织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者进行审核,并将初审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最终结果呈送资助者审议。
六、工作要求
1.申请者:请申请者下载《五邑大学“盈科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填写《五邑大学盈科奖学金申请表》,并按照《个人申请资料目录》的要求及顺序排好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
2.班级:公示结束后,各班级在3月28日前将申请者个人材料、《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班级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和《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四份纸质材料交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学院邮箱wyuzfxg@wyu.edu.cn。
七、奖学金管理
1.受到资助的同学书面向资助者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2.学院将长期监督获得奖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如获奖学生获奖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院将取消学生获奖资格,追回奖学金。
八、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5年度盈科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陈老师,电话:0750-3299509。
附件1-8
五邑大学政法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