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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通知
日期:2022-09-05 信息来源: 研究生学院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五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及管理细则》、《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五邑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的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项目

(一)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四)优质研究生生源奖

(五)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班集体、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申请条件、奖励标准及资助名额

(一)申请条件及奖励标准:

具体见《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及管理细则》、《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五邑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二)资助名额:

请各学院(部)下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推荐原则》(附件2-1)

三、工作流程

(一)成立工作机构

根据《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及管理细则》规定,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由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名单请于9月6日前,以纸质版盖章后提交研究生学院报备,模板见附件1-13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个人申请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选,学生根据附件1-1《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填写提交附件1-2《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书》给学院(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部)完成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学院严格按照《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及管理细则》组织评选,学生根据附件1-4《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及管理细则》,填写提交附件1-5《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审书》给学院(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各学院(部)严格按照附件1-6《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助学金答疑记录》组织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提交《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

4.学校优质生源奖:第一志愿(推免生)奖是我校对推免录取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录取的学生的奖励,奖励标准为以推免身份报考五邑大学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第一志愿报考五邑大学且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学院(部)直接提交附件1-7《五邑大学优质生源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给研究生学院。

5.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各学院严格按照《五邑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组织评选。

(三)党支部审核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优秀个人和优秀班集体需经过所属党支部审核。党支部审核意见填写在附件1-10《党支部意见表》中。

(四)学院(部)审核推荐

学院(部)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要求,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优秀个人和优秀班集体填写附件1-11、1-12,完成学院(部)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送评审材料到研究生学院。

(五)学校审核

研究生学院按规定程序完成校内审核,公示结果,并报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报送评审结果

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学院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资助工作责任。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按要求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各项工作落实,层层压实资助工作责任。

(二)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要 求,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对学生失信行为的 约束和惩戒机制。

(三)请各学院(部)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到申报的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四)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各学院(部)要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设立并公布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受理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监督投诉等。要安排专人负责热线电话受理工作,确保热线畅通,耐心解答政策咨询,对于学生或家长反映的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五)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助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类资助评选完成后,树立受助学生先进典型。各学院(部)借助典型遴选、微视频拍摄等方式,在线上线下营造宣传环境,挖掘生动感人的自强自立故事,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

五、学院(部)报送材料要求

类别

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

国家助学金

9月9日前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纸质版)

2.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三金表格

电子版和纸质版

优质生源奖

9月9日前

五邑大学优质生源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9月19日前

1.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审书

(纸质版)

2. 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三金表格

(电子版和纸质版)

国家奖学金

9月20日前

1.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书

(纸质版)

3. 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三金表格

(电子版和纸质版)

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班集体、优秀研究生干部

9月28日前

2021-2022年五邑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推荐表及总结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2022年五邑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汇总(电子版和纸质版)

2022年优秀研究生标兵和优秀研究生汇总(电子版和纸质版)

研究生各类奖助联系人:黎淑贞老师,咨询电话:0750-3296952;电子邮箱:wyuyjsxy@126.com,地址:南主楼631研究生学院。


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文件及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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