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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研究生毕业学分审核及论文答辩申请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3-03-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五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研究生毕业审核及论文答辩申请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3月11日--22日,研究生处审核毕业生学分;3月29日,研究生处打印毕业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2、 3月15日前,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
http://www.chsi.com.cn核对个人学历照片信息。

   3、 4月1日-- 10日,毕业生本人登录研究生处网页“研究生、教师及导师信息交互平台”,填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打印,纸质材料由导师、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

   4、 4月1日—25日,各学院对申请学位答辩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每生限检1次。

   5、 4月15日抽取学位论文盲审名单并公布。

   6、 4月25日前,所有毕业生提交申请学位答辩论文(电子WORD版、纸质装订稿2本)给学院;4月26日前,各学院将所有电子WORD版论文提交给研究生处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提交纸质盲审论文1份给研究生处送外盲评。逾期不交者,推迟到下半年10月26日前提交。

   7、 4月27日—30日,研究生处对所有申请学位答辩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要求重复率<20%,超过则视为不通过,再次提交申请答辩论文时间为下半年10月26日前。

   8、 5月1-15日,论文送评,建议各学院统一组织送外盲评。

   9、 5月15日公布盲审结果。

   10、 论文评审结果:2个专家评审都不通过、或1个专家评审不通过后送第三个专家评审仍不通过者,则为论文评审没有通过,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再次提交申请答辩论文时间为下半年10月26日前。

   11、 5月13日--17日,各硕士点提交论文答辩会申请报告、《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前半部分(I学位资格审查材料、II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领取答辩表决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2、 5月18日--31日,各硕士点组织毕业生论文答辩会。

   13、 6月3日--6日,各硕士点提交《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后半部分(III学位论文答辩情况、IV授予学位审批表)。

   14、 6月10日前,毕业生本人亲自到研究生处提交终稿答辩论文电子文档PDF格式、纸质打印装订本4本、签署论文学术诚信及版权使用说明。

注:网检论文格式命名“学号 姓名 论文题目”;所有表格材料一式2份;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格式模版、答辩申请流程图、所需填写表格可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阅、下载。

研究生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3年硕士学位答辩论文盲审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更改第五届校级重点学科申报答辩会会议地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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