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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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05 信息来源: 研究生处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完成事项

3月22日前

培养环节审查

3月25日前

重复率检测第1次(外审前)

3月26日31日

完成校外专家送审

4月1日—25日

外审评阅

4月26日—30日

答辩资格审查

5月1日—4日

答辩申请

5月5日前

重复率检测第2次(答辩前)

5525日

学位答辩

5月26日—31日

学位申请

6月2日前

重复率检测第3次(终稿前)

69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6月10日前

学院提交学位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

6月11日—25日

研处审核学位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

626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二、网上填报

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审查、答辩资格审查、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管理系统”)办理,请研究生和培养单位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研究生在各环节提交材料时要主动预留导师审核、培养单位审核时间,并及时与导师联系,避免延误影响后续环节。

导师及时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操作疑问可与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联系。

培养单位应及时提醒研究生和导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事宜。若有操作疑问,可与平台或研究生处联系。

三、注意事项

1.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导师应积极主动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等给予及时指导。

2.培养单位应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联系人:徐姗;联系电话:0750-3296953(校内短号:6953)。

  附件: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答辩与学位授予相关材料.zip

研究生处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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