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附件1-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各硕士点、有关学院(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审核流程

(一)资格审查

1.9月17日前,毕业生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完善学籍信息、查询课程学习情况、核对学分、录入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并形成《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后提交纸质版。

2.9月21日前,各学院部对毕业生学分进行审查,并填写《五邑大学研究生学分审查表》(见附件3)。导师认真对学位论文质量、格式进行审阅,填写《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审查表》(见附件4)。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相关纸质材料,在管理系统审核学生发表论文情况。

3.本次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和书写格式要求请遵照《五邑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执行,提前提交学位论文给导师审核。

(二)学位论文查重

10月1日前,各学院(部)统一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查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学位论文名_导师_),审查问题大的不参加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

1.10月8日-10月11日,由学院(部)负责实施,全部施行论文盲审。

2.11月15日将评审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

3.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分为三个等级:A同意答辩;B修改后同意答辩;C不同意答辩。

第一、三份评审结果均为A或B,申请人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第二、两份评审结果均为A或B,申请人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但评审意见有下列情形的学位论文学院部应重点督查:①凡有一份及以上评审成绩低于60分者;②学术型硕士有两份评审成绩均低于75分或三份评审成绩平均分低于75分者;③专业型硕士三份评审成绩平均分低于75分者。学位点对上述学位论文要组织专家进行甄别、敦促整改、跟踪整改结果。

第三、两份及以上评审结果均为C,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取消答辩资格,继续完善论文,延期申请答辩。

(四)学位论文答辩

1.11月25日-12月3日,各硕士点提交论文答辩会申请报告、《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五邑大学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6)前半部分(I学位资格审查材料、II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领取答辩表决票的电子版或纸质版。

2.本次评审意见是否通过,所有参评的研究生均必须按照论文外审返回意见进行学位论文修改,并在正式答辩时向答辩委员会提供纸质版整改对照说明报告(附件7),作为答辩评判的重要参考依据。

各学院(部)、硕士学位授权点严格按照程序答辩,以保证和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

(五)授予学位审核

12月4日-12月8日,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后召开全体会议,表决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并提交《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五邑大学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6)后半部分(III学位论文答辩情况、IV授予学位审批表)、提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各学院部将分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加盖学院部公章和授予学位情况报告报送研究生学院(见附件8)。

(六)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

1.12月10日前,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和纸质版终稿到学院(部)。各学院(部)组织专人对毕业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电子版进行形式检查,着重检查论文答辩后的修改情况,以及在文字表达与排版方面的问题,如格式不符合要求、排版不合理、错别字较多、图表命名不规范、签名和日期遗漏等问题,形成《五邑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结果》(见附件9)报研究生学院。

2.各学院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电子WORD版及电子PDF版(有导师、学生本人电子签名)、纸质打印装订本4本。

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11349_学科代码_学号_LW.WORD; 11349_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

二、注意事项

(一)通知中涉及需要提交的附件,都需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学术型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1人是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有1名是相关行业的专家。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须预先报批后方能进行答辩,答辩流程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程执行,研究生的答辩过程须进行录像录音,并刻录光盘上报研究生学院备查。

(四)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不合格或答辩未合格者,未满最长学制的,可申请重新复审和答辩一次;已满弹性学制的或重新复审和答辩仍未合格者,一律按结业处理。

 

附件

1.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2.五邑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2-五邑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doc

3.五邑大学研究生学分审查表             附件3-五邑大学研究生学分审查表.xls

4.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审查表             附件4-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审查.doc

5.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            附件5-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doc

6.五邑大学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             附件6-五邑大学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封面更改).doc

7.整改报告             附件7-整改报告模板.docx              附件7-1-整改报告样例.pdf

8.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研究生授予学位情况报告            附件8-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研究生授予学位情况报告.docx

9.五邑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结果             附件9-五邑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结果.doc

10.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附件10-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docx

11.五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1-五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邑大﹝2021﹞3号.pdf

12.五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细则通知-研发﹝2013﹞5号            附件12-研发2013-5(印发五邑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细则通知).doc

               附件2.1-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模板(学术硕士使用).doc

               附件2.2-五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模板(专业硕士使用).doc

               附件2.3-五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模板(教育硕士使用).doc

五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1年9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五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的通知
下一条:五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书目及大纲


版权所有 五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广东省江门市东成村22号 邮编529020  粤ICP备15096031号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