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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59号文,现做好2016-2017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原则上以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我校分配1个名额,各学院推荐不多于1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评选的具体条件请见附件。
三、评选流程
各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不多于1个名额。学院请于5.2日前提交候选人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组织五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优小组评议后在五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7天。
四、提交材料
电子版一份(汇总表、推荐表、候选人的科研成果等)
纸质版一份(汇总表、推荐表、作证材料)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2.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
3.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