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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研究生请假审批表
日期:2024-01-23 信息来源: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点击数:

请假需注意:

(1)请假时间在一周内的,由导师批准,报学院(部)备案;请假时间在一周以上二周以内,经导师批准,报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批准并备案;请假两周以上,经导师批准、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批复,报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并备案。

(2)请假两周以上须填写本审批表一式3份:交学生本人、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管理部门各一份;

(3)病假要有医生证明;事假、公假应事先提交有关证明;家庭和个人原因事假离校的须由学院老师填写与家长联系情况或有家长签字;

(4)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时回校,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本人到学院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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