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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研究生办事流程表
日期:2015-09-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1.补办学生证

    本人填写《五邑大学研究生补办学生证申请表》(校园网的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辅导员签署意见 → 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 本人备1张一寸免冠近照亲自到研究生处办理。

2.借户口卡

  本人填写《五邑大学研究生借户口卡申请表》(校园网的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辅导员签署意见 → 研究生处签署意见 → 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到保卫处办理。

3.办理婚育证明

(1)在校生婚育证明(确有需要方予办理)

    本人领取《五邑大学在校研究生婚育证明》→ 本人填写《五邑大学在校研究生婚育证明》有关内容、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开具婚育证明的原因  → 辅导员签署意见 → 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 研究生处签署意见 → 校计生办签署意见。

(2)毕业生婚育证明(所有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办理,研究生毕业离校后一律不再为其出具证明)

    本人领取《五邑大学毕业研究生婚育证明》→ 本人填写《五邑大学在校研究生婚育证明》有关内容 → 辅导员签署意见 → 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 研究生处签署意见 → 校计生办签署意见。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章

    本人在校园网的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参考格式)→ 毕业研究生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 研究生处核实研究生读研期间课程学习情况并加盖研究生处公章 → 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 → 学院评语及签署就业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 研究生处签署就业推荐意见并加盖研究生处公章 → 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署就业推荐意见并加盖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5.档案归档、查阅及调档

(1)新生档案

新生档案需在规定时间转入研究生处。如有特殊情况不转档案,本人需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提供档案所在单位的证明。

(2)档案查阅及调档

    如有需要,学院安排专人查阅或调档。

档案查阅或调档人员持学院公函 → 研究生处查阅同意 → 研究生处将需调档案材料封装 、填写材料移交清单 → 办理移交手续。

(3)毕业生档案

    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寄往用人单位或委托档案管理主管部门;

    已签暂缓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给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管理室;

    既未签就业协议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档案转递给毕业生生源地省级毕业生主管部门。

(4)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

    已签暂缓就业协议、或既未签就业协议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预备党员材料不移交。

    毕业生党员材料移交时间定为毕业当年7月1日至10日。

    学院安排专人封装毕业生党员材料 → 填写材料移交清单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印章 → 到研究生处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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