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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法典主题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发布单位:宣传部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根据学校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要求,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民法典主题微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教育引导干部师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校蔚然成风。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三、作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等相关内容。深入宣传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法典条款,聚焦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关注度高的法律问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浅出进行解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作品要求

(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注重以案普法,注重阐释民法典知识,注重讲述师生身边的法律故事,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二)严格按照主题、时长要求报送作品。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2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每个作品需附100字以内的简介。

(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学校不承担因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学校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四)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著作权等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认可学校对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学校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作品(包括:印刷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另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参赛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或者音乐片段,必须于片尾字幕用中文标示内容的来源。

五、奖项设置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视作品征集数量和质量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项,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在“邑大传播”等微信公众号展播。

六、作品报送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校各单位开展,各单位参赛作品及作品简介、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请于6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宣传部邮箱:wyuxcb@126.com或者存储在U盘中拷至宣传部办公室(南主楼705室)。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时,邮件主题请命名为“民法典微视频作品征集+单位名称”。各单位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七、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要把民法典主题微视频征集活动作为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策划,广泛发动师生参与,确保民法典宣传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作品的政治把关,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作品创作注意事项见附件。


党委宣传部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