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做好各项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戴口罩、一米距、勤通风的“防疫四件套”;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不要在江、河、湖、库等危险水域野泳、打闹、戏水、钓鱼等;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要到正规车站乘坐正规车辆,严禁包租无营运资质的车辆离、返校。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2. 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文明祭扫意识。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奠逝者、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各学院(部)应着重教育引导学生通过信邮哀思、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网络祭扫”等绿色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文明祭祀,逐步转变祭拜用火习俗。
3. 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教育留校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确实落实各项防火、防盗等措施。
4. 做好学生每日健康监测及去向跟进工作。各学院(部)党组织副书记、辅导员要严格落实留校学生的晨午晚检制度,做好学生的每日健康监测工作,同时要及时掌握离校学生情况。
5.严格执行学生工作队伍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及时接听电话,快速响应。如遇突发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生工作部值班电话:3296251,具体值班安排详见附件)。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