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4〕53号),为做好今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2014级新生
二、工作程序
10月9日-10月11日 组织符合条件的新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见附件表2),并收齐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资格审核材料。
10月12日 组织认定和评审申请材料,初步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10月13日 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见附件表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到学生处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及时通知学生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
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等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严格把关,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资助工作的通知》
2.附件表1-8
学生处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