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五邑大学“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2021-2022学年“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秋季学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12月28日-1月4日
二、评定对象
五邑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三、评定名额、金额
全校共评定10人,每人奖励1000元。
四、评定程序
(一)学院(部)组织召开班级会议,传达通知要求及评定程序,加强对各社会资助者介绍与宣传,将资助者的博爱精神传递给各班级。
(二)学生根据《五邑大学“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实施办法》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班级资助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申请表一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拟写)、义工工作情况、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等];
(三)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最后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确保班级每一个同学的知情权;
(四)党支部审核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将结果交给班级所属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审核,填写《党支部意见表》。党员大会审核通过后,将班级申请人的材料提交到学院(部)审核;
(五)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班级结果,各学院(部)只需推荐1名学生到学校,向全院(部)学生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于1月7日上午12点前把纸质版学生申请材料(按序排列)、《五邑大学“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汇总表》、《党支部意见表》、《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和《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报送南主楼221室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五邑大学“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六)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刘冠华刘袁海玲伉俪审议。
五、奖学金管理
1.五邑大学将负责该项奖学金的管理,向刘冠华伉俪提交奖学金发放计划、受助学金学生名单及个人材料、以及奖学金发放明细表。
2.五邑大学财务处负责该项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3.受到资助的同学应书面向资助者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4.学校将长期监督获得奖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如获奖学生获助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受助资格,追回奖学金。
六、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邹老师,电话:0750-3296251;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