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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评“201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02-22 00:00  

全体辅导员:

由省教育厅主办的“201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2月25日。

二、参评范围

专职辅导员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201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1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30名,“201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60名。

四、报名条件

1.积极参与201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并担任指导老师。此条件为必要条件(学校及人员名单见附件2),依据见粤教思函〔2013〕23号文件。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4.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5.2013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师生充分肯定。

6.已获得往届“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五、评选程序

1.校内报名推荐: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进行报名,请将报名表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4年2月25日前交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至wyufudaoyuan@126.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3名辅导员参评。

2.全体参评辅导员的材料在南粤辅导员网站http://fudaoyuan.scnu.edu.cn,http://fdy.5000AAA.com上公示,3月1日—5日由全省在校大学生自愿登录,进行实名投票。

3.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各高校推荐的辅导员进行评审,参考学生投票的结果,评审出“201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入围奖获得者,并于3月10日前公示。

4.在3月底召开201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事迹总结交流会。

附件:

1.201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2.关于公布“我的中国梦”—— “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五邑大学学生处

201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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