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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比2013级优秀学长的通知
2014-05-04 00:00  

全体学长: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学长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学长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3级优秀学长评比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学长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类别与名额

院级优秀学长(66名) 校级优秀学长(33名)

二、评选条件

(一)院级优秀学长

1.帮助新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新生角色的转换。

2.了解新生思想动态,收集新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向辅导员和班导师反映,并协助老师对新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3.充分发挥学长的榜样作用,帮助新生做好军训、学习、生活的适应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新生专业学习的个体辅导与团体辅导。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风。

4.任职期间,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没有挂科现象。

5.任职期间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二)校级优秀学长

1.符合院级优秀学长条件。

2.所指导新生未出现过挂科现象。

3.所指导班级获得校级以上集体荣誉。

注:校级优秀学长需符合以上的条件1以及条件2或条件3中的其一。

三、评选时间

(一)申报日期:2014年5月4日-2014年5月11日。

(二)评选日期:2014年5月11日-2014年5月26日。

1.学院审核:2014年5月11日-2014年5月21日。

2.校律委审核及学生处终审:2014年5月22日-2014年5月26日。

四、评选流程

(一)院级优秀学长

学长个人申报——学院律委组织考核测评——学院审核。

(二)校级优秀学长

学长个人自荐或学院推荐——校律委审核——学生处终审。

五、评选方式

(一)工作综合测评(包括会议和活动出勤情况等)和学生评价两部分,各占50分,满分100分。参考每个月的问卷调查及学长之间的评价,酌情扣、加3-5分。

(二)评分标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三)学生评价参与人数必须占班级总人数的80%才有效。

(四)学生评价得分不得低于30分。

附件:(下载)

1.《五邑大学2013级优秀学长评优名额分配一览表》

2.《五邑大学学长工作综合测评表》

3.《五邑大学学长工作新生评价表》

4.《五邑大学院级优秀学长自荐表》

5.《五邑大学校级优秀学长自荐表》

五邑大学学生处

五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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