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评选的通知》(高学委〔2014〕6号),广东省第三届“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评选工作已经启动。请相关单位根据条件积极申报。现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精品项目是指由学院辅导员或校、学院学生工作团队,持续开展实施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取得明显育人成效,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的学生工作项目。
二、评选程序
(一)项目主体向校学生处申报;
(二)校学生处组织评审,并向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推荐一个候选精品项目;
(三)候选精品项目材料在微博(中山大学学生处官方微博)及专业委员会网站展示。
(四)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对精品项目进行表彰。
三、材料报送
选送的候选精品项目应填写一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撰写一份以“精品项目名”为名称的项目材料(5000字左右,格式见附件)。项目材料撰写要符合规范格式要求,否则不接受评选。项目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是项目名称(简明扼要,如公益囊、学长制等)、二是项目理念、三是项目运作(项目主体、项目对象、项目时空、项目内容、项目程序、项目支持、技术方法等)、四是项目效果、五是项目特色等。
以上纸质版材料于2014年11月20日前交到学生处思政教育科(南主楼221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
附件:1.2014年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表
2.广东省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材料撰写格式要求
五邑大学学生处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