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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刘冠华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3-24 00:00  

各学院:

根据《五邑大学“刘冠华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在2015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审对象:五邑大学2015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审名额:毕业生5名,人民币1000元/人。

三、评审条件:

1、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义工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在各类义工活动中担任骨干力量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2、在校期间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

3、取得江门市“星级义工”称号的学生,将参考其称号的级别。

4、热心公益事业,家庭贫困者可优先考虑(须提供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含通报批评)(以事件发生时间为处分计算时间),在留校察看期间者;有课程(除通识课)不及格者。

四、评定程序

3月24日-4月14日,学院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进行奖学金的申请、审核工作,并公示名单,每院限报1名。

4月15日-4月16日,各学院将学生申请资料和奖学金汇总表交到学生处。

4月17日-4月26日,学生处汇总审核,报学校审批后全校公示。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五、工作进程

1.个人申请:需要申请的学生将申请表和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和相关证明)送交班级审核小组和班导师进行审核。

2.班级审核:班级审核小组、班导师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本学院拟推荐的学生材料于4月16日前报送学生处。

4.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

5.学生处将初选名单全校公示,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相应单位审议。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于4月16日报送学生处2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希望各院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选,切实发挥资助育人与公益助人的积极作用,让学生充分感受到国家、党和学校的关爱和厚望,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学生处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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