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邑大学“刘冠华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在2015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义工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在各类义工活动中担任骨干力量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3、取得江门市“星级义工”称号的学生,将参考其称号的级别。
4、热心公益事业,家庭贫困者可优先考虑(须提供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含通报批评)(以事件发生时间为处分计算时间),在留校察看期间者;有课程(除通识课)不及格者。
3月24日-4月14日,学院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进行奖学金的申请、审核工作,并公示名单,每院限报1名。
4月15日-4月16日,各学院将学生申请资料和奖学金汇总表交到学生处。
4月17日-4月26日,学生处汇总审核,报学校审批后全校公示。
1.个人申请:需要申请的学生将申请表和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和相关证明)送交班级审核小组和班导师进行审核。
2.班级审核:班级审核小组、班导师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本学院拟推荐的学生材料于4月16日前报送学生处。
5.学生处将初选名单全校公示,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相应单位审议。
希望各院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选,切实发挥资助育人与公益助人的积极作用,让学生充分感受到国家、党和学校的关爱和厚望,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