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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5-04-27 00:00  

各学院:

请依据附件《五邑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比细则(试行)》,于2015年6月5日前完成2014-2015学年度学生文明宿舍的评选工作,并按指标数(见附表)向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科提交校级学生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校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协助宿管科开展活动宣传以及校级文明宿舍材料收集和审查工作,请学院指导律委分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一:2014-2015学年度校级学生文明宿舍评选指标分配表

附件二:《五邑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比细则(试行)》

学 生 处

2015年4月27日

附件一:2014-2015学年度校级学生文明宿舍评选指标分配表

学院

宿舍总间数

校级文明宿舍推荐间数

01经济管理学院

1043

43

02政法学院

152

6

03文学院

209

9

04外国语学院

201

8

05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157

6

06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7

9

07信息工程学院

827

34

08计算机学院

429

18

09机电工程学院

266

11

10土木建筑学院

423

18

11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40

10

12纺织服装学院

200

8

13艺术设计学院

300

12

14轨道交通学院

180

7

合计:

4834

200

备注:

(1)宿舍总间数含混合宿舍,即不同学院学生一起住的宿舍。

(2)学生处只给校级文明宿舍颁发证书,不发奖金。

附件二:

五邑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比细则(试行)

五邑大学学生处,201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学生宿舍生活环境,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评比内容及标准

1、精神文明好。宿舍学习气氛浓厚,宿舍成员学习成绩良好,能积极参与各类文化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良好。宿舍成员间和邻里之间关系融洽,待客热情有礼,集体活动健康向上、丰富多彩。

2、内务卫生好。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检查成绩优秀。公共卫生基本要求包括:(1)门前走廊地面干净,无摆放垃圾杂物,门前无张贴或悬挂不雅物件;(2)寝室过道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3)阳台地面、洗漱台表面干净,无青苔或可清洁污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护栏上无摆放易坠落物件;(4)洗手间(冲凉房或厕所)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尿碱异味,无青苔或可清洁污渍。个人卫生基本要求包括:(5)床上用品摆放整齐;(6)书架、书桌物品摆放整齐,床沿、衣柜无乱贴乱挂,桌底物品摆放整齐,家具表面干净无粉尘或污渍。

3、制度建设好。有宿舍公约,有舍长,有宿舍卫生轮值制度,能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无干扰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无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校纪校规的行为。

4、爱护公物好。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的设施,无故意破坏宿舍公物的行为,注意节约水电,发现设施损坏及时登记报修。

第三条 评比时间及方式

1、每年5、6月份评选该学年度的文明宿舍,总结表彰与学校先进集体、各类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同步进行。

2、评选方式是学院依据本细则结合学院实际自主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和评比工作,校级学生文明宿舍由学院推荐,学生处审定和表彰。

3、毕业班学生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称号的,作为优秀毕业班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四条 附则

1、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处。

2、本细则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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