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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离校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2013-04-24 00:00  

全校师生: 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以期贷款学生信守承诺,如期还款,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开展下去,请2013届贷款毕业生注意以下事项:

1、若家庭经济情况允许的贷款学生,请尽量选择提前还款。

2、未还贷毕业生需自行下载附件“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一)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二),签订、填写后交主楼底的广发银行五邑大学支行。

注:(1)需要填写还款协议书的学生为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

(2)表格中红色部分为必填内容,贷款时间、金额不清楚的暂时不填;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含还款须知)”须贷款毕业生本人填写、签名并加盖指模。

(4)贷款学生不签还款协议将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未还贷毕业生还需自行下载附件“五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确认书(2013) ”(附件三),一式三份,填写完毕后请分别交至学生处和学院各一份,自留一份。

4、银行办理时间:5月2日—5月31日9:00——14:00(星期六照常进行)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附件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

附件三:五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确认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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