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以期贷款学生信守承诺,如期还款,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开展下去,请2013届贷款毕业生注意以下事项:
1、若家庭经济情况允许的贷款学生,请尽量选择提前还款。
2、未还贷毕业生需自行下载附件“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一)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二),签订、填写后交主楼底的广发银行五邑大学支行。
注:(1)需要填写还款协议书的学生为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
(2)表格中红色部分为必填内容,贷款时间、金额不清楚的暂时不填;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含还款须知)”须贷款毕业生本人填写、签名并加盖指模。
(4)贷款学生不签还款协议将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未还贷毕业生还需自行下载附件“五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确认书(2013) ”(附件三),一式三份,填写完毕后请分别交至学生处和学院各一份,自留一份。
4、银行办理时间:5月2日—5月31日9:00——14:00(星期六照常进行)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附件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
附件三:五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确认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