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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0-12-23 15:49 张林伟  学生处

各学院(部):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通过2019-2020学年和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疆籍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2019-2020学年特别困难、困难及一般困难资助标准分别为1800元、1300元、1228元;2020-2021学年特别困难、困难及一般困难资助标准分别为1200元、874元、5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二)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三)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四)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五)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六)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四、工作流程:

(一)经认定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学生填写《五邑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学院审核受助等级和名单,12月25日前报送《五邑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和《院(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学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三)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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