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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0-11-23 17:05   学生处

各学院(部):

根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和《五邑大学“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以上各社会类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11月23日-11月25日

二、工作流程

(一)学院(部)组织召开班级会议,传达通知要求及评定程序,加强对各社会资助者介绍与宣传,将资助者的博爱精神传递给各班级。

(二)学生根据《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和《五邑大学“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申请条件(申请黄炳礼助学金和史带助学金应同时符合对应实施办法评定条件中的1和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班级资助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份(双面打印,手写签名);

2..成绩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等)请用模版清晰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双面复印;

3.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个人事迹材料和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三)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最后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确保班级每一个同学的知情权;

(四)各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于11月30日前把纸质版学生申请材料(按序排列)、《五邑大学各类助学金汇总表汇总表》、《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和《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报送南主楼221室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电子版材料《五邑大学各类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以各学院(部)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成立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全校公示三天,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资助者审议。

三、资助名额

请各学院(部)下载查看附件《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学院推荐名额》

四、奖(助)学金管理

(一)五邑大学将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管理,分年度向各社会类资助者提交奖(助)学金发放计划、受助名单及发放明细表供审核。

(二)五邑大学财务处负责各类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三)受到资助的同学每年书面向资助者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四)学校将长期监督获得奖(助)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如获奖学生获助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受助资格,追回奖(助)学金。

五、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冯老师,电话:0750-3296251;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学院推荐名额.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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