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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邑大学“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0-11-12 00:00  

关于开展五邑大学“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学生处 加入时间:2010年11月12日8:13

为激励广大学子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我市热心慈善事业人士和团体于2009年成立了五邑慈善会,并于今年在我校设立“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

五邑大学在读的学习成绩优异且家庭贫困的学生

二、评定名额及奖金

全校共评定100人,每人奖励2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2010级新生高考成绩优良;二、三、四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在2009-2010学年度综合测评中,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40%。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低保证和低收入证的优先。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本学年度有专业必修课课程重修者;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或宿舍黄牌警告);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四、评定程序:

1、11月15前,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生在参评时应出具如下材料:“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下载)一式两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2、11月16日上午前学院审核完毕, 16日上午下班前各学院将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连同学生相关材料交学生处思教科。

3、11月17日,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

4、11月18日前,学生处将初选名单报校领导审批,全校公示三天,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五邑慈善会审议。

学生处

2010年11月11日

附件下载:【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五邑慈善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五邑慈善会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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