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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10-11 00:0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同意,决定开展2014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协办单位:《高校辅导员》编辑部

二、评选时间

2014年10月-11月。

三、参评范围

全体专职辅导员

四、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可就《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贯彻落实开展研讨,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五、评选程序

1.推荐参评

请各学院将参评论文连同《2014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2014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的电子版于2014年10月18日前上午十点,统一发送至学生处电子信箱wyuxueshenggongzuo@163.com

2.专家评审

邀请校内思政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推荐一篇到省里。

六、相关说明

1.论文写作一经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及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将参加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

5.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附件:2014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五邑大学学生处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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