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同意,决定开展2014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协办单位:《高校辅导员》编辑部
二、评选时间
2014年10月-11月。
三、参评范围
全体专职辅导员
四、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可就《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贯彻落实开展研讨,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五、评选程序
1.推荐参评
请各学院将参评论文连同《2014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2014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的电子版于2014年10月18日前上午十点,统一发送至学生处电子信箱wyuxueshenggongzuo@163.com。
2.专家评审
邀请校内思政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推荐一篇到省里。
六、相关说明
1.论文写作一经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及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将参加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
5.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附件:2014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五邑大学学生处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