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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管理办法
2018-01-30 11:58 侯桂根  学生处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养学生互助友爱的品德,切实关心和帮助我校因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的在读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批准设立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基金”。

 

一、 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资金的来源

(一)五邑大学获得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自愿捐赠,在每年11月份一次性募集;

(二)学校非奖助学金获得者、学生工作教师的自愿捐赠。

二、 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的使用范围

本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可申请爱心互助委员会的资助:

(三)父母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导致学生难以完成学业。

(四)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如在校期间被初次诊断为恶性肿瘤、白血病,肾功能衰竭、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绕道手术等主动脉手术、重症肝炎、消化道大出血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导致学生难以完成学业。

(五)学生本人因意外事故造成人身重大伤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导致学生难以完成学业。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以及学生本人无法控制的事件。

三、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的资助标准

(六)符合本办法(三)规定的情况的,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酌情给予医疗(除报销外)自费部分的资助金额,但最高资助金额不高于5000元。

(七)符合本办法(四)规定的情况的,酌情给予医疗(除报销外)自费部分的10%至15%的资助金额。但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八)符合本办法(五)规定的情况的,酌情给予医疗(除报销外)自费部分的5%至10%的资助金额。由于事故造成残疾的另行考虑。但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九)单次案例拨出的资助金额不超过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现存金额的50%。

(十)原则上,同一案例只能向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申请一次资助。

四、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的申请受理时间

(十一)自事故发生起三个月内接受申请。如果事故发生在寒暑假期间,开学一个月内接受申请。逾期恕不受理。

五、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的申请程序

(十二)学生需向学院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辅导员安排本学院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协助学院进行具体的情况审核、确认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管理委员会;

 (十三)申请者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因监护人遭遇车祸、重大疾病等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或急需资金做手术或死亡引起的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提供学生在校的生活费用,学生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如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须如实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治疗诊断书、住院证明、医疗收费票据、必要的病史资料,报销和自费费用的数目要分清楚,且所出示的证明应要清晰。

3.关于报销的问题,学生本人应事先去咨询社保局的相关人员,做出相应评估,在进一步的申请工作。

六、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申请材料的审核

(十四)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委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查明材料属实后,召开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全体大会。

(十五)大会由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基金会主任主持,由申请学生的班级代表具体阐述申请学生的情况。

(十六)听完阐述后,出席的委员针对申请学生的情况提出疑问,由班级代表和学院负责跟进的委员进行回答。

(十七)解决疑问后,大会出席的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的资助资格。若不符合资格则由班级代表向申请人进行反馈。

(十八)确认资助资格后,大会出席的委员根据本办法(六)(七)(八)规定的情况并结合具体实际最终确定资助金额。

(十九)确认资助金额后,大会出席的全体委员在申请表上共同签字,提交五邑大学财务处审批。

 

七、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的发放

(二十)财务处经审核,将申请表上的资助金额打到申请人的校园卡银行账户中。

(二十一)学院负责跟进的委员会委员确认资助金额已打到申请人银行卡上,负责通知申请人向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提交感谢信。

八、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二十二)我校成立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其中14个学院每年各选派1名学生代表和学生处学生事务科科长担任委员,并在委员中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由学生处学生事务科科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秘书1名,财务秘书1名。委员任期一年,每年6月进行换届选举。

九、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的管理流程

(二十三)在每年奖、助学金评选后由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广泛宣传,本着学生自愿捐赠的原则,委托各学院负责募捐工作后,由本院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委员存到广发银行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指定账户。

(二十四)对于向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捐赠的同学,各学院要做好记录,最后汇总到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届时由学生处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公布明细。
 (二十五)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在学校财务处设立专项基金账户103013516010000010专款专用。由财务处在每学年结束前,出具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委员会” 的收支报告,并向全校师生公布,受全校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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