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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报送办法
2012-02-23 00:00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的畅通,规范各院(系)学生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更新报道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学生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

1、严肃性原则。各院(系)报送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要求语言精练,层次分明,不得报送虚假信息。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要对所上报的信息负责。

2、时效性原则。信息的报送必须及时有效,尤其是重点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3、准确性原则。各院(系)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信息报送队伍

1、学生处思想教育科负责全校学生工作信息的统筹工作,各院(系)学工办具体负责本院(系)信息报送。

2、各院(系)辅导员为兼职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三、信息报送内容

1、学校重要学生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2、各院(系)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方面的工作情况;

3、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4、各院(系)就业工作的开展情况;

5、各院(系)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6、各院(系)班导师、新生导师工作情况;

7、各院(系)奖、助、贷、勤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8、其他需报知的重要学生工作信息。

四、信息报送方法和要求

1、各单位兼职信息员对本单位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用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学生处思教科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

2、信息文体可为消息、通讯、调研报告、工作总结等。

3、各院(系)信息员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次信息。

4、学生处思教科根据各院(系)报送的信息,编制《五邑大学学生工作简报》,经学生处处长审核后印发或发布在学生处网站上。

五、通报和考核制度

1、学生处每学期对各院(系)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学生工作总结会上通报。定期评选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2、各院(系)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各院(系)学生工作目标考核和辅导员个人工作考核。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五邑大学学生处

二○○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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