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资助小组审核,学生党支部审核,学院资助小组审核,我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评选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0-2021学年度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2021年9月28日。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黄浩川楼210)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9015;联系人:莫老师;电子邮箱:353266863@qq.com。
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