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2021-04-01 发布单位:五邑大学外国语学院
全体师生:
根据《五邑大学“旭浪优秀学生奖”实施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导师审核,学院审核,我院2019-2020学年度旭浪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评选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旭浪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日。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外国语学院辅导员办公室(黄告川楼210)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9015;联系人:陈老师;电子邮箱:2935802740@qq.com。
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