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申报阶段。 因公赴港澳手续申报、证件办理等手续需要较长时间,请提前1-2个月申报,以免耽误行程。申办人当面递交纸质版报批及办证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报批材料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处。具体材料详见第二点“因公赴港澳报批需提供的材料”
2.审核阶段。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申请材料,对材料规范、完备的申报材料将第一时间予以受理;对材料不规范、不完备的申报材料,将及时告知并退回申办人补齐材料。
3.报批阶段
(1)呈报校领导审批。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报批及办证材料呈报校领导审批。
(2)出访信息公示公开。校领导审批通过以后,将按要求在学校局域网内进行公示。
(3)录入系统并上报电子报批材料。公示期无异议,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同时登录《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批办证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上报电子报批材料。
(4)呈报江门市委台港澳办审批。报批材料经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相关报批材料呈报江门市委台港澳办审批。江门市委台港澳办逐级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批办证。
4.领取证件阶段
证件办理完成以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从江门市台港澳事务局取回证件,并按要求保管。
出访人员临行前1-2个工作日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取证件,按证件批注任务时间出访。
5.证件归还
出境持证人员应在出访任务结束入境后的7天内将因公证照交回港澳台办。上交前请申请人自行拍照出入境证明,并自行复印通行证首页、签注页、出境日盖章页、入境日盖章页,以备报销。
二、因公赴港澳报批需提供的材料
学校各类人员办理因公赴港澳报批及办证需要提交相应材料:
1.《五邑大学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完成所有申请流程后提交)
2.邀请函、详细日程安排及邀请单位简介。外文邀请函需提供中文译件。邀请函须注明被邀请人信息、出访目的、出访时间及费用负担情况。邀请函原则上要求提供原件,并由邀请单位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签名。
3.《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一式2份
4.《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往来港澳出入境登记卡》一式1份(处级及以上干部需提交)
办理新办或换发通行证的人员需要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5.申办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不得放大或缩小)。
6.申办人近期证件照三张。照片要求:正面、免冠、浅蓝色或白色背景的大一寸相片。头像过大或过小、歪头或侧面艺术照、人像模糊、发型发色怪异、戴围巾、多年旧照或翻拍旧照、一次成像等照片均不得使用。照片具体尺寸参考以下规格:48毫米×33毫米,其中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可到学校南门色色典范照相馆拍照)
三、报批及办证时限
在纸质及网上申办材料规范、完备的情况下,各类人员办证时限如下:
1.处级干部至少提前1个月提交报批材料;
2.科级干部及以下人员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报批材料;
3.专任教师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报批材料。
实际办证完成时间,按省市相关部门审批发证时间为准。
相关咨询,欢迎联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750-3296356林老师、梁老师。工作邮箱:wyuohmta@163.com。
附件:1.因公赴港澳报批需提供的材料
2.五邑大学因公赴港澳人员报批办证流程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