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增强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发挥其在搭建学校与学生桥梁纽带、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五邑大学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学校拟于近期召开五邑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大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灯塔工程”思想引领作用,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带领同学们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团结奋斗,在我校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中锐意进取、勇担先锋,让青春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二、大会主要任务
(一)听取并审议五邑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五邑大学第十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三)选举产生五邑大学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许炳佳
秘 书 长:张林伟
副秘书长:林晶晶
委 员:赵良滨、陈诗薇、江欣
(一)秘书组
组 长:陈余珮
成 员:方俊达 张杰彬 邱志贤 赖慧玲
(二)宣传组
组 长:罗湘鑫
成 员:张荣辉 曾智宏 许健豪 胡芸蕾
(三)报告组
组 长:赵良滨
成 员:刘诚锴 郑晓莹 蔺鹏博 李佩琪
(四)资格审查组
组 长:李金莹
成 员:谭颖欣 胡恩怡 刘雨轩 薛立帆
四、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名额204名。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大会筹委会根据拟定代表人数分配名额到各学院(见附件1)。
(一)代表产生程序: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大会筹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确定代表名单,在校内公示。
(二)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大会代表须为五邑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关心学校事业改革和发展,密切联系学生,能真实充分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心表达学生意愿,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五、第十九届学生会委员会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需要,委员会候选人由各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院,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学生委员会委员经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常设机构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学院数量的2倍。拟确定我校第十九届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19人,差额选举产生委员15人,差额率26.6%。大会筹委会根据拟提名候选人数量分配名额到各学院(见附件1)。
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代表条件;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大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热心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领导能力。
六、学生会主席团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人,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3人,差额率33.3%。主席团候选人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党委同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再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召开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选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等工作,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3299285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五邑大学学生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