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五邑大学三会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向校级团学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度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5年8月12日—8月18日
二、评选对象
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
三、评选类型
优秀主要负责人
四、名额分配
23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五、评选条件
1.2024-2025学年度在校级团学组织担任学生干部,且2024-2025学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同学;
2.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学习态度良好,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良好,本学年度所学课程(指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有不及格者,以及在校期间有考试作弊、旷课等不良记录者不能参评;
4.工作积极主动、踏实,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表现突出。
六、评选方式及注意事项
1.各组织的推荐人选由组织内部民主选举产生,推荐人选为主要负责人;
2.各组织推荐的人选需要经指导老师审核;
3.各学生组织以部门为单位于8月18日23:30前填写好《校级团学组织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二)、《校级团学组织优秀个人汇总表》(附件三)并发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汇总统计和审核资格;
4.在校级团学组织评选的优秀个人按照院级优秀个人进行综测加分。
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张老师,伍欣欣,何敏雅
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_zzb@126.com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