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组织:
为切实加强五邑大学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模范先锋作用,根据《五邑大学三会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五邑大学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以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开展。
二、开展时间
2022年7月20日-8月15日
三、考核对象
(一)校团委(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科创部)、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艺术团、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学生自律委员会、校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二)学院(部)团组织、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
四、考核单位
校团委及各学院(部)团组织
五、工作要求
本次干部考核结合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自身实际,从思想素质、工作成效、学习情况及综合素质四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及评定。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和换届选举的重要依据。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一)实行团学学生干部分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
1.校团委(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科创部)、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艺术团、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学生自律委员会、校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由校团委负责管理和考核;
2. 校团委(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科创部)、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艺术团、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学生自律委员会、校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由校级团学组织负责管理和考核;
3. 学院(部)团组织、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由学院(部)团组织负责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校团委。
(二)落实三会学生干部考核要求:
1.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核要求:参与考核的学生干部需填写《五邑大学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工作汇报表》(见附件二),参与考核的学生干部及考核单位负责人需填写《2021-2022学年度五邑大学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评表》(见附件一)。参与考核的学生干部总结本学年的工作情况,作自评打分后交由上级考核单位负责人对其评价打分。校团委将自评分数(占总分40%)、他评分数(占总分60%)根据比例计算得出被考核人的综合得分。
2. 各学院(部)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核要求:各学院(部)可参考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并将考核结果汇总报送至校团委。
(三)被考核人任职期间综合得分高于9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高于80分为良好,高于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或任职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若被考核人在2021-2022学年度有挂科记录未重修(除通识课),则不能评优秀等级。
(四)被考核人需提交2021-2022学年度两个学期成绩截图及相关获奖情况的辅佐材料(成绩截图以学生服务子系统成绩页面截图为准,要求显示姓名、学号及完整成绩)。
(五)校级团学组织于8月15日前,将《2021-2022学年五邑大学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评表》(附件一)、《五邑大学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工作汇报表》(附件二)、《2021-2022学年度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评汇总表》(附件三)及相关辅佐材料(含成绩截图、获奖情况等,相关辅助材料请另附一个文档,命名为姓名+辅助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干部考核工作邮箱;各学院(部)团组织于8月15日前,将《2021-2022学年度学院(部)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考评汇总表》(附件四)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干部考核工作邮箱:tw_zzb04@126.com。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将于8月底公布;
2.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考核工作小组申诉。
负责人:张老师 3299285
陈蔼琪 13528385357
吴倚莉 18320389532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