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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五邑大学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出处:    来源:   日期:2021/11/15 16:26:5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团组织:

   为加强团的基层建设,整治软弱涣散组织、创新发展新型组织,基本形成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的常态化机制,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和《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2021年度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2021年11月至12月。

  (二)开展对象: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 立)的团(总)支部。其中,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毕业年份”字段选择了2021年及以前的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对标定级”评定方式:采取“智慧团建”系统自动判定和人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智慧团建”系统相关功能将于11月中下旬上线。70%分数由系统根据团(总)支部的数据情况自动判定,30%分数由团(总)支部结合实际自主评定。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分数将在提交评价表时自动累加总分并显示对应的星级(详见附件1)。

  (四)“对标定级”流程

  1. 团支部对标自评(即日起至12月15日):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2. 上级团组织复核认定(即日起至12月27日):上级团组织结合下级团(总)支部的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3. 团的领导机关和上级团委抽查评估:县级以上团委(含所 属团组织层级较多的基层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注意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统筹本地区(系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基层团(工)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对标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五)结果运用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省级以上团内荣誉,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1年度对标定级为软弱涣散团 支部的经上级团组织复核认定后,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顿并再次进行“对标定级”工作,第二次复核认定最高定级为后进团支部。2020年、2021年度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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