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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邑大学2021年度“邑大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出处:    来源:   日期:2021/10/12 15:47: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及党中央致词精神,以“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为引领,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团委决定开展五邑大学2021年度“邑大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挖掘、选树、宣传一批可亲可信可学的邑大青年精神标杆,尤其要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深入挖掘在战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以及在党史学习教育等领域表现突出的青年典型,引领和带动广大青年自觉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年征程担使命,青春奋进正当时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五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

  承办单位:五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各学院(部)分会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2月

  四、评选对象

  五邑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五、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学业成绩优良;

  2.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志愿公益、社团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本人或团队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者优先入选;

  4.往届校级“邑大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邑大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违反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所学课程(含必修课、专业限选课、通识课)挂科者(重修并且已通过的可以参评);

  (3)2020—2021学年度有旷课记录者。

  六、评选类型

  1.学习之星: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学习的精神,能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成绩优异,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对工作、学习、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推免资格者优先入选。

  2.学术之星: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或科研创新实践并获省级及其以上荣誉;在校期间曾作为第一作者(五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入选。

  3.自强之星:经学校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身处逆境却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自立自强事迹突出;学习成绩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

  4.创业之星: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以创业促就业,富有拼搏精神,自强不息,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涉及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要求,创业项目前景广阔;获省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荣誉者优先入选。

  5.发明之星:刻苦钻研,努力探索,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思维,有独特的创意和构想;热衷于创造发明和科学实验,动手能力强;本人拥有专利权或创造出实物产品。

  6.艺术之星:热心文艺活动,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较高的审美能力;代表学校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比赛,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等领域特长明显且取得一定成绩;获省级及以上文艺类竞赛荣誉者优先入选;

  7.体育之星:体育竞技方面有一技之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在赛场上奋勇拼搏,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参与体育运动;获省级及以上体育类竞赛荣誉者优先入选。

  8.公益之星: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综合素质,积极投身校内外公益活动及暑期社会实践;在扶贫、助学、助残、环保等志愿服务方面事迹突出,获评江门市“三星级”及以上义工荣誉;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志愿服务表现突出或担任我校各级志愿服务团队负责人者优先入选;

  9.服务之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级学生组织、社团、班级管理工作,服务学校、服务同学意识强烈,在同学中群众基础良好;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担任我校各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者优先入选。

  10.社团之星: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积极向上的社团活动,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方面贡献突出,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获省级及以上荣誉或获评我校“四星级”及以上社团优先入选。

  七、评选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2日—10月20日)

  各学院(部)团组织、律委会分会根据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本学院(部)“邑大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可充分利用团属新媒体矩阵、“广东青年之声”网站等,对活动进行广泛的线上宣传发动。

  (二)学院(部)初选阶段:(10月21日—11月21日)

  各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评选工作,自下而上挖掘先进典型,确定各学院(部)推荐的校级年度“邑大之星”候选人,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事迹材料,每名候选人需提交3张电子照片(能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个人风貌,每张大小需大于1M)。各学院(部)可推荐各类型“邑大之星”不超过1人参与校级评选,并于11月21日前由所在学院(部)团组织、党组织审核后,统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yudid@126.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4室)。其中,院(部)级评选不设“邑大之星”提名奖,最终未获得校级“邑大之星”及“邑大之星”提名奖的候选人则当选院(部)级“邑大之星”。

  (三)校级复选阶段:(11月22日—11月26日)

  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我校“邑大之星”候选人材料,并从中推选出五邑大学2021年度“邑大之星”及提名奖候选人。

  (四)总决选阶段:(11月27日—12月1日)

  在“五邑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综合组委会评审成绩(占80%)及网络投票成绩(占20%),评选出10名2021年度“邑大之星”及10名“邑大之星”提名奖。

  (五)公示阶段:(12月2日—12月6日)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团委网进行公示。如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当选2021年度“邑大之星”及“邑大之星”提名奖。

  (六)颁奖典礼暨事迹报告会:(12月26日)

  举行五邑大学2021年度“邑大之星”颁奖典礼暨事迹报告会(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要求或进行更改)。

  (七)“邑大之星”宣讲会:(2022年3月—5月)

  结合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及学院(部)工作实际情况,开展2021年度“邑大之星”宣讲会。开展面对面、互动化的分享活动,宣传典型的成长奋斗故事;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各类团属新媒体平台推出系列话题和栏目,通过视频展播、话题讨论的形式,着力增强宣传实效,让青春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注重把握工作节奏,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稳妥有序地安排好“邑大之星”评选活动各项工作,积极发动、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在校园内形成发现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塑造学生典型,有效进行思想引导、文化感召。

  2.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级团组要严格遵循评选要求,认真落实推荐、评选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和青年积极性,结合学院(部)学科特色,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在前期进行全面考察,择优推荐参与校级评选;要注重与各类青年典型评选和故事征集活动的统筹衔接,把“邑大之星”的推树、宣传和分享同各类评优评先工作结合起来,使青年典型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3.创新形式,贴近青年。要突出青年的主体性,注重把握青年的思想认知规律,多采用青年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形式,使活动贯穿到广大青年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青年元素、时代元素,充分运用好青少年普遍关注、易于接受的新媒体、新技术和新应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部)团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授予3个单位2021年度“邑大之星”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具体评分细则请参考附件3。

 

  附件:1.五邑大学2021年度“邑大之星”推荐表

  2.五邑大学2021年度“邑大之星”评选活动学院(部)推荐汇总表

  3.五邑大学2021年度“邑大之星”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五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地址:五邑大学 学生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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