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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升级,现将教师借阅图书相关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借阅图书期限由原来的60天延长至180天,续借时间依然为30天,续借次数为1次。
2、教师借阅图书数量上限为10册,超期及超量借书的教师请尽快归还您所借的图书。2009年6月1日后有超期及超量借书的教师,集成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其借阅功能,不能再借阅图书。
3、本学期末,图书逾期不归还者,图书馆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予以催还。
谢谢合作。
图书馆 2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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