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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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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委外审核工作流程
2021-10-13  
工作内容

对以下项目进行委外审核:

1. 单项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合同)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

2. 单项维修工程项目造价(合同)总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

3. 因具体原因,由审计处提出的经批准的项目。
所需资料

一、在审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五邑大学基建维修工程预结算送审表》

二、工程预算委外送审

1. 规范清单(软件版本、编审人员签字盖章、部门负责人签字纸质版)

2. 图纸(CAD电子版、纸质版)

3. 预算编制人联系方式、图纸设计人联系方式

三、工程结算委外送审

1. 在审计处网站上下载“基建、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目录”,并根据目录要求准备竣工结算资料

2. 需要送审政府部门的工程,送审资料还应符合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工作流程 一、预算委外审核

1. 审计处接收承办部门提交的送审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如资料有缺漏退回承办部门补齐后重新送审。

2. 审计处根据采购管理制度,确定委外审核单位,办理采购相关手续。

3. 审计处移交送审资料给委外审核单位。

4. 委外审核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预算审核初稿”、“审核问题函”发送给承办部门,承办部门补充资料并联系预算编制单位回复审核意见。审计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当面对数或沟通,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5. 委外审核单位出具“预算审核定案单”、“预算审核终稿”、“预算审核报告”,并将全套送审资料返还承办部门。

6. 承办部门将“预算审核定案单”盖章齐全后返回审计处2份。

二、结算委外审核

1. 审计处接收承办部门提交的送审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如资料有缺漏需退回承办部门补齐后重新送审。

2. 审计处根据采购管理制度,确定委外审核单位,办理采购相关手续。

3. 审计处移交送审资料给委外审核单位。

4. 委外审核单位根据现有结算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踏勘现场、出具“工程结算审核初稿”。

5. 承办部门对“工程结算审核初稿”提出书面意见,并补充完整结算资料,审计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当面对数或沟通,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6. 委外审核单位出具“结算审核定案单”、“结算审核终稿”、结算审核报告”,并将全套送审资料返还承办部门。

7. 承办部门将“结算审核定案单”盖章齐全后返回审计处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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