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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2021/10/25 11:37:20  点击:[]

各学院(部):

10月24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实验室发生爆燃,共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即日起将配合各学院(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结合化学品日常盘点要求,以各实验室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进行一次实验室化学品存量的排查活动(可按50平方米为标准,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察;原则上化学品总量不应超过100公升或100千克,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公升或5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公升或20千克;单个实验装置存在10公升以上甲类物质储罐,或20公升以上乙类物质储罐,或50公升以上丙类物质储罐,需加装泄露报警器及通风联动装置),对存储方法不当的请及时纠正、存储超量的试剂立即转移、过期试剂及时处置。

2、以实验团队为主,排查哪些实验(步骤或过程)容易发生爆炸,哪些实验(步骤或过程)容易发生火灾,哪些设备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爆炸(火灾);同时制定出可行的防范措施。对易发生危险的实验、仪器和区域,设置科学的流程指引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指导、教会师生防范和避让危险。

3、以学院为主排查所管设备使用情况,重点排查设备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隐患以及设备损坏导致的隐患(如:电线老化、防护缺陷、管理不到位等)。

4、对易燃、易制爆、易制毒、剧毒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械安全、高温高压等类别的危险源及风险点情况,纳入危险源及风险点清单进行管理,确保隐患情况掌握全面、准确、实时。

5、完成时限:从即日开始至10月29日结束。请各实验室认真辨识危险源,并按附件1《危险源风险点情况统计表》的格式汇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请各学院(部)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排查整改结束后,按附件2《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的格式汇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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