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把握评审标准,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资助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小组的审核,皮丽姗等3人符合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要求,拟推荐到学校参评国家助学金。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初审拟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名单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6月5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9395,联系人:简老师,办公地址:马兰芳楼214办公室。若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此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申请结果以上级审核为准。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