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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8 16:34 阅读次数:

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要求,学院认真组织师生学习《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专业所属党支部审议、学院资助小组审核,学生综合测评评审工作已经完成。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学生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者,可联系吴老师,办公地点:马兰芳楼214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3299395。

公示期后提出的相关异议,将不再进行修改,望周知。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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