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二、认定时间
1.学生申请:2020年9月1日—9月5日
2.班级审核:2020年9月6日—9月8日(各班班长于8号下午18点前提交班级认定小组审核材料与申请人的申请及证明资料)
3.学院审核:2020年9月9日-9月11日
三、认定程序
(一)确定资助工作小组
在学院的指导下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有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学生准备申请材料(2020年9月1日—9月5日)
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情况跟踪表》,并根据申请表各项信息的顺序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给班级资助小组。
在填写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按照“信任在先”的原则,不再需要到当地村镇、街道盖章。但是,为了证明相关身份,学生仍然需要出示有关证件,如扶贫帮扶手册、五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救助证、低收入证、优抚对象证明、因公牺牲警察证明、残疾人证、户口簿等。
(三)资助小组审核公示(2020年9月6日-9月11日)
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学院审核小组会议、班级审核小组会议、开展班级评定、学院审核、公示)认真审核学生上交的所有材料,确保学生所报信息真实有效。同时,做好认定过程材料存档,对于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电子及纸质档案库,以备核查。请各班级9月8日前,把电子版表格《XX班级家庭经济信息采集 导入模板》、《XX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及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资料发到邮箱wyuwuli2015@163.com,纸质版申请资料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给学院存档,以备核查。
学院会通过抽查形式,核实学生填写情况,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立即上报学生工作部,取消作假学生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四、咨询、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中,接受全院师生咨询与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投诉。
咨询与投诉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0-3296408
五邑大学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