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院师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的相关规定,经班级申请、党支部审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议,拟推荐2021级电子信息工程(半导体绿色光源)1班、2023级电子信息工程(光电工程)1班和2022级电子信息工程(半导体绿色光源)2班等3个班级获“先进班集体”称号。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29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马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408,办公地址:陈瑞祺科学馆110室。
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