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院师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的相关规定,经班级申请、党支部审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议,拟推荐2019级电子信息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1班获“先进班集体”称号。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6日-2022年10月10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刘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408,办公地址:陈瑞祺科学馆110室。
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