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班级评审、学院初审,现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已经完成。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申请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3月11日—3月13日。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408,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地址:陈瑞祺科学馆110室。公示后,我院将数据上报学校,最终认定结果以上级审核为准。
五邑大学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