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助贷勤 > 正文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 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度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15 17:55 阅读次数: 全体学院师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专业评定,并在班内公示、专业内公示,经学院审核等环节,学院综合测评初评工作均完成。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0-2021学年度综合测评(各专业前50%)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6日。 若对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辅导员老师反映。联系人:盛老师,联系电话:0750-3296408,办公地址:陈瑞祺科学馆110室。 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21年9月15日 附件【2020-2021学年度2020级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分专业前50%).pdf】已下载次 附件【2020-2021学年度2019级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分专业前50%).pdf】已下载次 附件【2020-2021学年度2018级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分专业前50%).pdf】已下载次 上一条: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关于2021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