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五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面向2023级、2024级学生)、《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面向2021级、2022级学生)、《五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和《五邑大学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4-2025学年试行)(适用于2023年入学及之后入学的本科学生)》等相关文件,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资助小组审核及公示、所在党支部审议、同年级同专业审核及公示、院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等环节,现将2024-2025学年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日。
若对综合测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辅导员老师反映。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750-3296408,办公地址:陈瑞祺科学馆203室。
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