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持续改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动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措施的有效落实,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情况”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内容

根据学院(部)提交的《五邑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套表(Ⅱ)——整改情况自评表》及支撑整改情况的佐证材料,重点督查整改情况、落实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督查办法

(一)学院自查:各相关部门提交整改情况自评表以及支撑材料清单(仅列材料名称,详细档案留存备查);

(二)现场督查:学校将组织专家到学院(部)督查,学院(部)对照自评表,根据重点督查内容准备完备的支撑材料,并就本单位相应工作予以说明。

三、督查时间安排

1.2022年11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提交《五邑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套表(Ⅱ)——整改情况自评表》及有关支撑材料清单,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wyuzgb@163.com(无需提交纸质版);

2.11月11日——11月30日,质管办组织专家开展督查工作;

3.12月20日前,形成督查工作报告并提交学校审查;

4.12月31日前,向各有关单位反馈本次督查结果。

(联系人:陈敏梨;电话:3296191)

 

 

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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