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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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2022年12月07日 点击:[]

全校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办法的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须填报《进展报告》。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 “已使用经费”栏目,项目负责人应待所有财务报销手续办理完结后,再根据财务系统结果填报,确保数据准确。存在外拨合作研究经费的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统计各合作单位已使用经费后,再汇总填报;如开支过慢,请说明原因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2. 本年度进展报告仅填写2022年度成果,其他年度成果不得填写。

3. 重要研究进展部分,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应写明具体研究内容、实施过程的数据、实验现象结论等具体内容;如需图片表格等内容,请使用附件上传。

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部分,如果没有,应填写“无”。

5. 研究成果目录要使用“成果在线”方式进行收集;成果信息应填写完整,未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在项目报告中使用,仅投稿的或仅接受的不需填报。

6.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1228日前在ISIS系统提交,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杨庆强 3296181


附件:2022年需提交年度报告国基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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